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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政法》贯彻实施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西藏分会场效果显著
  •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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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贯彻实施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西藏分会场设在西藏国际大酒店。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达木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人大办公厅、发改委、安全厅等二十余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西藏邮政管理局局长年扎、副局长陈剑坤,自治区邮政公司和拉萨市邮政公司所有在家领导、业务处室相关负责人和快递企业代表参加了西藏分会场会议。
            会上,所有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的讲话。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参会人员认为,此次会议召开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贯彻实施将起推动作用。邮政管理部门及邮政企业人员则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会认真学习领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贯彻好、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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